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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ipping Policy

KOREAB2C 服務條款與代運注意事項

歡迎使用 KOEEAB2C(以下簡稱「本站」)代運服務。為維護雙方權益,本站依據相關民航法、海關緝私條例及本站服務規範,將條款歸納為「代運規範與流程」「免責與理賠限制」「禁運物品與法律責任」三大範疇。

當您將貨件寄送至本站韓國集貨站,即視同您已充分閱讀、理解並完全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
一、 代運規範與流程

本站僅提供「代收及代運」之物流轉運服務,不提供商品檢驗或商品品質保證。

  • 包裹入倉查驗:基於飛航安全及海關報關法規,所有入倉包裹皆會開箱檢驗與分類,以確認是否誤運違禁品。

  • 特殊處理費用:若包裹內含有航空禁運品(例如:電池、肉製品等),需由本站人員協助拆封並取出者,每單件包裹將加收新台幣 250 元之特殊操作手續費

  • 付款期限與棄貨處置

    • 會員接獲到貨及繳款通知後,應於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費支付

    • 若因會員疏忽、未及時確認,導致貨物入庫超過 14 天未支付發貨;或收到通知後未於 15 個工作日內付款且未指示處理方式者,本站將直接對該貨物做棄貨或銷毀處理,且不承擔任何責任,會員仍須支付逾期衍生之倉儲費用。

  • 韓國境內退貨/轉寄:貨件簽收入倉後,如因任何因素需退回賣家或轉寄韓國境內其他地址,會員須自行聯絡賣家或自行安排韓國境內快遞至集貨站取回。其倉儲費用及期限自簽收日起照常計算。

  • 台灣境內退貨限制:本站台灣集運站地址不對外開放,亦不提供會員將欲退貨之包裹寄回。已配達台灣之包裹,會員須自行安排國際物流寄回韓國賣家地址。

  • 稅務與報關說明

    • 本站之國際運費包含「簡易報關」之關稅費用,但不包含正式報關所需之額外費用。若包裹被海關查驗需轉為正式報關,或公司行號需申報正式報關單者,相關費用須由會員自行承擔。

    • 依據財政部 77/10/12 台財稅第 770663393 號函,國內收取之進口到付空運費及在國外發生之雜項費用(如倉租費)非屬課稅範圍,免開立統一發票。

二、 免責與理賠限制

國際空運運輸流程繁複,包裹需經多次搬運,並長時間處於氣壓與氣溫變化之環境。本站物流理賠原則為「僅針對包裹遺失進行理賠,不對內件破損或外盒變形進行補償」。

1. 絕對免責範圍

  • 原始包裝與瑕疵:貨件均以賣家出貨之原始包裝寄出。如遇商品瑕疵、錯發、少貨或賣方信用詐騙等問題,需由會員自行聯繫賣家處理,本站概不負責,亦不承擔售後或維修責任。

  • 外包裝形變:產品僅包裝盒變形損壞但商品本身完好者,本站不予補償。會員應自行要求出貨商家於出貨前加強包裝。

  • 易碎品、液體、家具及美妝品:此類極易損壞物品之加固包裝僅能降低破損機率,無法完全避免。本站不提供錄影服務,如商品受損(形變、變質、漏出)恕無法協助處理。因液體漏出導致之外箱或其他貨物損失亦不在理賠範圍內。

  • 海關查驗損壞:海關開箱查驗造成之貨物毀損,本站亦不予補償。

  • 不可抗力與物流延誤:因自然災害、罷工、通訊故障、航班延誤、取消、停飛或海關清關延誤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到貨時間延遲,本站無法對運輸延誤而產生的損害或損失負擔責任。

2. 遺失理賠標準與程序

  • 國際運輸段(韓國至台灣清關前)

    • 貨件在國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遺失,會員應提供相關購物及付款證明,本站將依照商品實際價格進行賠償,每張集貨單賠償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1,000 元整

    • 貨件抵台後,請收貨當下全程開箱錄影。如發現物品丟失,需於1日內提供開箱影片,經核實後始進行賠付。

  • 台灣內配送段(交寄台灣貨運/快遞公司後)

    • 貨件交寄台灣境內物流後,如發生破損或遺失,本站將代會員向貨運、快遞公司申請理賠,理賠標準及金額依該公司規範而定,最高上限為新台幣 1,000 元整

    • 貨件顯示配達的 24 小時內,會員應致電貨運、快遞公司告知破損狀況,並提交相關資料或照片給本站客服。未於 24 小時內告知並提交資料者,理賠程序將無法受理

三、 禁運物品與法律責任

會員(託運人)必須嚴格遵守韓國及中華民國(台灣)之海關法令、關稅法、海關緝私條例及民航安全規範。

  • 誠實申報義務:會員應依法律誠實申報託運物品內容。若有不實申報、資訊不完整或包裝不當,導致海關罰沒、退運或衍生損失,由會員自行承擔,本站不負賠償責任,並保留追溯商業損失之權利。

  • 嚴格禁運物品品項

    1. 危險物品及氣瓶:具爆炸性、殺傷性、易燃性、腐蝕性、毒性物品、高壓氣瓶(如罐裝氣體、防曬噴霧等)、煤油燈及暖爐油箱。

    2. 含電池產品:內含鋰電池之 3C 產品、行動電源、相機、鉛酸電池等。

    3. 動植物與肉類製品:活體或部分動植物、肉類與含肉類食品(因應非洲豬瘟防疫,此項一經查扣,刑事責任極重)。

    4. 管制及醫藥用品:毒品及吸毒器具、保健食品(維他命、減肥藥等)、醫療物品及儀器(口罩、血糖機、體脂機等)。

    5. 易燃及液體粉末:指甲油、香水、化學藥劑、飲品、奶粉、沙土等。

    6. 違法與侵權物品:妨害風俗文化之色情書刊或玩具、仿冒品、盜版光碟、管制刀械、模型槍及電動槍。

    7. 高價值與限制品:貨幣、金銀珠寶、有價證券、有價票券、菸酒類(含電子菸)。

  • 違規懲處與衍生責任

    • 若因禁運物品未如實申報而被海關查扣、銷毀或破損,本站不負任何賠償責任,亦不提供退運及退費服務。會員仍須自行支付相關退貨或拋棄之操作處理費。

    • 違規空運危險物品(如鋰電池、高壓噴罐等),依中華民國民航法規定可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、10 萬元以下罰鍰

    • 若有違反任何法規,引發之所有相關法律糾紛、行政罰鍰或刑事責任,一律由會員本人自行承擔